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详情
江西兴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江西兴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参照国家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制度,根据本企业实际拟定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 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将责、权、利充分结合,落实到各责任部门,以及每位员工,所有员工都须严格遵守。
3、 为将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并落实,保障产品质量。公司设立产品质管部,全面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职权。
二、 本职责工作标准
4、由质管部拟定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长期规划及近期规划年度规划。并负责落实、检查督促生产部、烘干厂围绕产品质量开发标准,所制定的各项生产、加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及执行程度。
5、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市场调查,并参与拟制企业经营方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计划落实,措施具体。
6、检查企业方针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各项计划指标的实施情况,对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考核。做到:检查、协调及时,措施落实,考核准确,奖罚分明。
7、组织各项质量评比活动和评审、奖励。做到活动正常、办法妥当、深入长久、效果明显。
8、研究、完善推广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对公司员工经常进行质量、管理教育,培训各部门员工学习统计优选法、价值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方法。
9、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和上报全公司质量信息。做到:路线清楚,数据准确,传递迅速,反馈及时,效果明显。
10、负责公司各项产品的质量分析,并及时反馈、检查、落实,做到:数据分析准确,反馈及时。
11、负责公司各项新技术推广。新产品方向性的验证和监督,对生产基地、烘干厂所采用的原料、器件、半成品的质量及检验制度实行监督。并参与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的签定。
12、负责对公司及各部门以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质量保障体系实行监督和检查,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稽核有根据,重事实。
三、 权限:
13、有权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提出公司经营方针供总经理、董事长参考。
14、有权拟制公司长、中、短期质量管理计划,审核检查生产部,烘干厂,色素厂质量管理制度的制订落实情况。并代理总经理对全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监督、检查与保障实施。
15、有权协调全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中的纠纷,并有权代理总经理进行促裁,有权对各部门上报质量数据进行审查核对,并提出奖惩建议。
四、 责任
16、对拟定的公司、方针、决策、计划、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合理性及科学性负责。
17、对质量保障体系监督检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8、对代理公司总经理发布指令、协调、仲裁的正确性负责。
19、对发布或上报的质量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20、对因质量管理未能及时监督、协调造成的质量事故负责。
